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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印发重磅《方案》丨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来源:丰顺商会

建设产业承接载体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先进产能转移首选承接地

和产业延伸重要承载区

......

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

梅州印发这项重磅方案!

日前,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抢抓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重大机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苏区融湾先行区”)为总牵引,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积极开展产业对接,千方百计引进一批“打粮食”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增强梅州苏区内生发展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产能转移首选承接地和产业延伸重要承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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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梅产业园。(吴腾江 摄)



《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是:


到2025年,梅州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同联动、优化营商环境和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参与珠三角产业分工协作和全面开放合作格局不断巩固,形成一批规模和水平居粤东西北地区前列的产业集群,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方案》明确提出

建设产业承接载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强化要素资源保障、优化产业承接环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细分为22项任务内容

具体来说

在建设产业承接载体方面

做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围绕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按照“好中选优、重点突破、以园带市”的思路,以“一区多园”模式打造梅州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打造产业转移合作园区,深化穗梅对口帮扶,加快建设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合作园区内产生的税收收入市县留成部分,符合条件的部分由共建双方商定在一定时间内留存园区用于滚动发展。

探索建设双向“飞地”,争取珠三角各市在梅州布局建设“飞地经济”,探索将蕉华工业园广福片区、五华产业园安流片区、平远高新区东台片区等打造为“飞地园区”,争取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建设科创、产业等“反向飞地”。

提升产业平台能级,推动开发区扩容升级,谋划设立新型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有色金属冶炼产业园。

推动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广产业园区“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优先推进园区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3年打造1至2个数字化产业园区。


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方面


明确产业承接重点,包括先进材料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智能家电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

大力承接制造业转移,争取珠三角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转移到梅州;挖掘我市企业与省内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对接需求,推动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推动农业协同协作。争取珠三角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到梅州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链;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打造柚果、茶叶、 稻米、蔬菜、预制菜等产业集群,打响梅州农业品牌;积极创建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客家菜预制菜产业集聚区。

促进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借力穗梅对口帮扶,引进珠三角地区文化旅游骨干企业,共建一批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合作区。

推进产业创新升级。围绕先进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中医药、现代农林业等领域,争取粤港澳大湾区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梅州设立一批分支机构和研发机构;至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增至300家以上;“十四五”期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


在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方面


强化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把资源要素集中到产业转移项目上,确保不低于50%的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产业项目。

加大财政支持,落实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1+4+1”产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给予财政支持。

加强环保和用能政策支持,合理统筹安排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转移重大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将有限的总量指标向产业承接地优质的园区、平台和工业项目集聚。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产业转移的金融产品,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加大产业转移信贷投放,鼓励对珠三角转移企业由转出地转入地联合给予贷款授信。

用好用足科技和人才政策,在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政策规定接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在优化产业承接环境方面


畅通承接产业转移流通网络,申报交通强省首批试点城市,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用户思维”,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推行省内市场主体迁移梅州“一地申办、一次办理”。

完善服务市场主体参与产业转移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属国企、珠三角市属国企到梅州投资布局。

创新对口帮扶机制,按省部署制定新一轮穗梅对口帮扶协作工作方案,集中资源承接产业转移。


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方面


全面实施“一把手”招商,市主要领导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带头外出招商;各县(市、区)、各园区主要领导每年带队赴珠三角地区招商不少于20次,分管领导不少于30次,其他领导积极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强化市县一体化招商,树立“大招商、招大商”意识,落实招商引资“1+1+X”政策,争取全市新动工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每年增幅不低于6%;2022至2025年,全市招商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累计2100亿元以上。

推动部门协同招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管行业、管招商”的意识,紧紧围绕招商项目洽谈、签约、建设、运营等各环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要如何推动和保障实施?


《方案》强调,要强化市级层面统筹协调,成立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省“1+N”产业转移政策,协调解决承接产业转移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扎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并牵头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年度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市有关部门要制定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支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珠三角城市,全力承接产业转移。

《方案》还列举了梅州市重点承接产业引导目录,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及22项任务内容的相关责任单位。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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