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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副会长陈绍常荣获“客都好乡贤”称号
时间:2018-09-14 来源:丰顺商会 作者:秘书处 浏览次数: 469 0

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农办组织开展的“客都好乡贤”评选结果揭晓。


关于授予陈绍常等10位同志


“客都好乡贤”荣誉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农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广大党员干部、成功企业家和文化教育科技人员,情系家乡、造福桑梓,出资出力、建言献策,有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升了农民精神风貌,为梅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新乡贤典型。

为充分展示梅州新乡贤群体的时代风貌,增强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农办组织开展了“客都好乡贤”宣传推广活动。经过群众评议推荐、各级审核把关,决定授予陈绍常等10名同志“客都好乡贤”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褒奖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乡风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者、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推动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浓墨重彩宣传“客都好乡贤”,深入培育和弘扬新乡贤文化,引导全社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参与到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生态保护、移风易俗、文化教育及各类社会公益事业中,共建共享美丽乡村,为梅州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工作上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室

中共梅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客都好乡贤”事迹


陈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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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慈善人物;2、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3、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优秀民营企业家;4、南粤慈善奖;5、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6、中国骄傲第八届中国时代十大新闻人物;7、中国最具时代责任感民营企业家;8、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9、珠海市红十字会授予“人道、博爱、奉献”荣誉;10、梅州市2013年度助人为乐模范;11、2014年度中国十大慈善家、2018年度慈善家。其创建的广东常裕瑞实业投资集团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慈善企业”。

陈绍常,籍贯梅州市丰顺县,广东常裕瑞实业投资集团董事长,广东省丰顺商会副会长。陈绍常是从梅州丰顺革命山区走出去创业成功的典范和标杆,他秉承客家人勤俭诚朴、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在事业有成后,他不忘回报社会,造福桑梓。2003年,陈绍常在丰顺县设立了“陈绍常慈善基金会”,长期资助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一大批莘莘学子在他的帮助下告别了破烂的桌椅、板凳,并于此迈入倾慕已久的大学校门。在2010年,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助仪式上,陈绍常再襄善举,捐款700万元,用于丰顺县的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心工程。近年来,他先后捐赠社会各界用于修路、办学和资助教育基金等多种公益事业几千万元。陈绍常先生这种博施济众的精神令人感动和佩服,被民众誉为“慈善的企业家”。


获得“客都好乡贤”荣誉称号的还有:


侯春梅、黄志平、陈铮辉、陈云香、范伟、王德群、陈辉、陈衡礼、许应裘等乡贤。


转自:文明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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